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
一、为使城市建设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风尚, 美化市容,
保护环境,提升建筑品质和城市品味, 彰显城市特色, 加强对成
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的管理,
根据《城市规划法》 和《建筑法》 等法律法规, 结合成都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二、通过对我市房屋建筑外立面装饰从规划、 设计、施工到
竣工验收的全建设过程管理, 达到建筑平面布局疏密有致、 立面
高度错落起伏、体量大小主次区分、 主色调在统一中有变化, 使
建筑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
三、对中心城区内以下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外立面装饰设计
与施工按本办法实施管理:
(一)位于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城区主要道路两侧、
历史文化街区、中央商务区内主要道路两侧 (详见附件二) 的建
筑工程。
(二)不属于上述区域内的以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