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河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 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
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 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 是
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 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
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
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 (以下简称教代会)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
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