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
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
漏;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
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
固定物体倒塌; 11. 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三、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
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
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