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工程转包、劳务分包还是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通过竞标承建 XX公路 A-B段,而后甲
公司把 A-B段公路以《 A-B段公路劳务分包协议》
的形式全部转给当地人乙修建, 协议约定该工程所
需费用由乙全部垫资,业主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抽
取工程总价的 20%作为管理费,剩余部分支付给
乙。协议签定后,乙组织了当地村民丙、丁等连同
乙共 50 人共同修建此段公路。在修建此段公路的
过程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均由乙等 50 名村民
自行组织,从路基到水泥路面也由乙等村民完成。
在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乙等 50 名村民并未如期拿
到约定的工程款, 乙以甲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按协议履行。
分析:
一、 本案不属于劳动分包合同纠纷。 《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
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 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
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