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闸门制作安装合同
电动卷闸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
合同,以资信守。
1、工程名称:铜业公司工程车库电动卷闸门。
2、制作与安装工程工程地点:铜业公司厂区内。
3、工程施工期限: 2012 年 5 月 1 日开工,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结束。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 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 特大沙尘天气)而影响工程进度。
(4)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支付工程款。
4、承包内容:本次承包内容包括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卷闸门工程所须完成的
所有项目。
5、工程价款:以竣工实际面积计算。 约合人民币: 。
(1)承包方式: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