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合 同
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公司市政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在宜宾地区承担道路施工任务。因劳动力不足,为满足生产需要,经与
省 县(市) 协商,同意承担部分
任务和提供劳务(技工、普工) 。为了明确职责和法律经济关系,经双方协商,
特拟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内容、工期:
甲方根据施工项目和乙方技术力量, 视现场具体施工情况确定分部分项实
行提供劳务。具体事项甲乙双方在现场具体协商确定。
二、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甲方在技术、工程质量等方面给予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
不按国家颁发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 造成的质量事故、 返工
浪费,按照情节轻重均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三、安全: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