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单包工制作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顺利完成甲方承接的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工作,需将本工程所涉劳务进行分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
用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钢结构厂房项目的一、二号车间厂房工程。
二、 工程内容:土建正负零以上及图纸中所标明钢结构厂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装钢柱、
钢屋架、檩条、拉(系)杆、全部构件的面漆防腐涂刷处理、屋面(墙体)彩钢瓦及隔热层安装、集
水沟、天窗、安装中需要租用起重设备、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时下车中所需的人员、施工场地内转
运运输工作中所需的人员及费用等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 工程地点:四川淮口工业园区内
四、 工程面积:按施工图中所标的轴线尺寸水平投影施工量计算, 约为:一、二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