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车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 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 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 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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