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替山寺观音殿
发包方(甲方) : 湖北省咸宁市替山寺
承包方(乙方) : 福建省融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 质 等 级: 三 级
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湖北省咸宁市替山寺
承包方(乙方) :福建省融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91-0201) ,就本项工程建筑有
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观音殿
工程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替山寺
承包范围:在本项目到四周滴水线止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内外全部装修完整)
(2)定额工期总天数: 360 天
(3)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2年 1 月 15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2013年 1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