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消防标志,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备有操
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
人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应重新办理用火证手
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
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使用
易燃材料。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塔时,需经消防监
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用非燃材
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中, 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保证通风。
禁止工人在工棚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棚内不作为仓库使用,不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
要进入工棚内的可燃材料, 根据工程计划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