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省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水库, 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
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库移民为此做出了重大贡献。省委、省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水库移
民工作,十分关心广大移民群众的利益。 长期以来,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开发性移民方针,
在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已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缓解了
库区移民生产、 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增加了移民经济收入, 促进了库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特别是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
使用管理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对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
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原因,加上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因素,
目前,一部分水库移民的生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