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规章制度
【篇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大厦结构和设备设施的完好,维
护和保证本大厦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1. 凡进入楼宇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建设部 [1995]46
号令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并与物业安保部签订
《房屋装修安全协议书》。
2. 进入楼宇施工前,须向本物业工程部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
度表、开竣工时间。
3. 装修开始后,应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施工区域内。
4. 进场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须造花名册,并持 1 寸近照两张、身份
证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处保安部办理 “临时出入证 ”。“临时出入证 ”
每个 10 元(其中工本费 5 元,押金 5 元)。装修完毕后,由施工单
位负责人统一办理退证手续,物业服务处将按交还的 “临时出入证 ”
的实际数目无息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