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连锁配送”等流通方式, 扩大深加工, 开拓国
际、国内市场。
五、完善饲料粮供应办法, 支持生猪生产。各级
政府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 协调粮食、畜牧、工
商、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有效措施, 解决养殖饲料用
粮问题。积极支持大型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
饲料企业与农民签订自用粮收购合同。有关部门要
加强管理, 确保合同的严肃性。
六、搞好产销协调和服务工作。继续实行省、市
两级猪肉储备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猪肉储备制度,
国有食品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积极收购生
猪, 搞好市场宏观调控, 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农业银行对符合信贷原则和信贷条件的生猪产销企
业, 要积极提供必要的信贷资金, 支持规模猪场和加
工企业的生产。畜牧部门要及时为农户提供生猪生
产技术、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等服务, 协调好产销区
供求和价格关系, 促进生猪产销的衔接。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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