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就深化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