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外部环境总体上对我国发展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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