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楼继伟部长多次指示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新预算法,加快新预算法贯彻实施。为此,2014年11月5日,财政部中国财政杂志社和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在北京共同举办了“新预算法专题研读会”。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戴柏华,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原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相关司局长以及部分地方财政厅局长、专员办专员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研读了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