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15]10号1月19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深化全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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