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2007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工作,了解掌握企业预算年度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流动及重大财务事项等情况,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07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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