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199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建设部、人事部已在1997年10月发布了《199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97)建房市字第38号],布置了有关工作,现将考试试卷封装、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等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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