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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防火窗制作及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水岸莲华一期( 1标)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江西特纳江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水岸莲
华一期一标段工程的防火窗 制作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的推拉防火窗制作、安装。 (烤漆深灰色见样板,采用 6mm防
火玻璃)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水岸莲华一期一标段的防火窗的设计、加工、制作、运输至工地、安装、检测、
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试验费、维修
费用、利润、成品保护及税金等全部内容,为制作、运输到现场、安装并保证通过消
防部门验收等要求的包干价格。
2、采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