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 就甲方委托乙方 (独家)代理销
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并
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地区)的独家销售代
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 项目,该项目为(别
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内,
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 如甲方或
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 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
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 除非甲方或
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