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XX 水 电 站 工 程 监 理 部
二○○八年一月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核定:
审查:
拟稿:
1 总则
1.1 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
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
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2 监理职责
2.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
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2.2 分管项目监理工程师或内业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
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或接受总监授权签发合同工
程支付签证单。
2.3 分管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
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