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吉银村镇银行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乙方: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帐户,双方依照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江都吉银
村镇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
业务。
二、 甲 方 在 乙 方 开 立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的 帐
号: ,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 (大
写) 万元。
三、 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帐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 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帐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
帐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
款利率计息。
五、 对协定存款帐户销户的, 如果在结息日销户, 超过
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
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