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施工合同
篇一:人行道施工合同
合 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xx 县 xx 南侧人行道( xx 路~xx 路)混凝土基层浇筑工
作,内容包括配合挖机施工放样、 整平、上灰、铺筑砂砾层、
高程控制、 支立模板、 混凝土浇筑整平、 振捣密实、 磨毛等。
第二条 合同工期及提前或顺延
1. 工期: XX 年 8 月 28 日起, 至 XX 年 9 月 2 日止,
工期为 6天。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可以顺延工期,否则,
按原工期执行;若乙方施工能力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或选择其他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疑问。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和支付
合同单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