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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依据国家、省有关法
规和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 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控
制可参照本规范规定执行。
1.0.3 本规范控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范围, 是工程中常见的、 影响使用功能及
外观质量的实体缺陷,以及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缺陷的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 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规范外, 还应执行国
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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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住宅工程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2.0.3 住宅工程工艺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的工艺问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