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工程承包合同
二〇一〇年七月 29日
保温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
协商一致,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内容:
(一)、内容要求:
1、聚氨酯保温:车间铺挤塑板四周距墙 0.5 米以内的地面聚氨酯保温,
低温腌制间、低温原料暂存间、低温肠衣暂存间、低温晾制间、低温传统制品
晾制间、低温成品库、带贴标半成品间。高温车间腌制间、原料暂存间。 -18℃
冷库等顶面及地面聚氨酯保温,工艺设备聚氨酯保温,工艺管道聚氨酯保温。
2、挤塑泡沫保温隔热板保温:低温腌制间、低温原料暂存间、低温肠衣
暂存间、低温晾制间、低温传统制品晾制间、低温成品库、带贴标半成品间。
高温车间腌制间、原料暂存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