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邮区中心局邮政物流中心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单位 托运人 现住地址
承运单位 银川邮区中心局邮政物流中心 承运人 车型 车 号
货物名称 规格 重量 数 量 包装形式
装载地点 运 抵 地 点 合同有效期 承运期内(单趟次)
托运人证件 承运人驾 驶 证 号 总运费(大写)
付款方式
合 同
规 则
1、托运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途中如因货物手续不全、 质量问题、以及包装缺陷等造成的罚款及给
承运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托运方承担。托运方应按货物总价的千分之五交纳货物运输保险费,否则发生意外造成货物损失 ,
承运方按每公斤 0.5元进行赔偿,每件最多不超过 100元人民币。
2、运输途中如因车辆原因以及驾驶员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路桥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3、托运方 车,如发生缺货,货损等由 方负责。
4、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