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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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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论本工程单体中钢筋的多少、钢筋的大小、钢筋运输的远
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
调整。
2)本承包单价中, 80%为农民工工资,其余 20%为机具设备费、
辅材费、质量保证费、工期保证费、安全文明保证费、管理费和利
润。
3)如发生甲方直接外加工成型,具体价格双方协商,在乙方总价
中扣除。
五、承包范围:
1) 建筑结构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浇工程及施工规范所确定的所有钢筋分项工
程的施工。
2)因工程施工,管理、检查及其它原因需要增加且经甲方确认由
钢筋班组完成的工作。
3)施工中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造价在 200 元以内不另计工
程款,超过 200 元按实际工程量计
算。
4)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由钢筋工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