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农村
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面积 亩农
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
至 ,北至 ,南至 。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 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 不
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四、该土地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
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
方全额缴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承包期内, 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 不得因负责人的
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
六、承包期内, 乙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甲方资
源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七、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