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具租赁合同》
C5012A塔式起重机
合同编号:
出 租 方:成都市黄河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
租 用 方: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6年 1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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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市黄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
甲方承建大陆 ?紫云金沙工程,向乙方租用两台川建 C5012A塔式起重机,
独立高度 30.70 米,最大附着高度 120.00米,臂长 50.00米,为了明确双方责
任,特订立如下条例,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单价:塔机月资金为 17000.00 元/台 /月(含台班费、人工费、加
班费、维护保养费、机械修理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包干,其中人工费为 6000
元 /月/台)。
二、租赁期限:从塔机验收合格满足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报停次日止。
三、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按每台 17000元包干,按安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