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丙 方:
广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备 案
广 东 省 装 饰 行 业 协 会 编 制
说 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
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
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
3、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 丙
方应为其他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相关行业协会。
4、本合同解释权归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5、为防止仿冒伪造, 请到 www.gdsnhj.com或 www.gdgs.gov.cn网站下
载合同的正式版本。
粘帖印花税票处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家居装饰工程监管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