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总包人 【或简称甲方】
分包人 【或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灵宝文化活动中心, 文化馆、影剧院工作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灵宝市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影剧院;
工程地点:函谷路东、荆山路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1.2 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业主之《招标文件》所
含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辅材及机械工具等)
1.3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现场同志为准
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
1.4 质量等级:合格、力争“中州杯”
1.5 合同价款及计费原则:
1.5.1 合同价款: ¥: 约 万元
1.5.2 计费原则:执行 2001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
价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