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以下简称
合同条件 )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 (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 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
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 (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 (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 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
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 (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