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
取消保护对象分级
3.1.5 :明确主机点位以及预留量。(图示 P9)
3.1.6 :总线短路隔离器设置增多,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总点数不应超
过32点;穿越防火分区设置总线短路给隔离器。(图示 P11)
3.1.7 :高度超过 100M建筑中,除。。。。不应跨越避难层。(图示 P13)
3.2系统形式选择。(图示 P14-20)图形显示
3.2.1 :区域布局系统,只报警不联动。
3.4.2 :增加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以及管线。(图
示P21-22)
3.4.8-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机房。。。应有明确间隔。
4.3.1 :消火栓按钮不直接起泵,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
信号。
4.6.3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设置专用探测器,任意一侧设置不少于 2个
专用感温探测器。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