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托管确认函 致: 本人 /本机构确认并同意按照本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 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银行账户不进行托管,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用于资金 募集、管理和投资。 本人 /本机构知晓基金银行账户不进行托管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在此不可撤销地 确认同意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的银行账户不进 行托管。 投资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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