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_申请验线核样(个人建房)
受理单位 规划局 联系电话: 85158162,85214092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许可条件
凡经我局审批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建设手续完备后具备开工条件,开工时,应由具有资质单位放样
定点后,由我局相关执法人员现场勘察无误后,方可开工建设。
申请材料
(一)验线
1、单位法人委托书证明一份;
2、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核样申请表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
设用地土地使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该证
件不能超过有效的使用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该
证件不能超过有效的使用期;
6、公建:《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公建: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