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_申请施工图局部变更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受理单位 规划局 联系电话: 85214092,85156760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规划文件、
图纸。
许可条件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
建筑内部功能局部调整; 具备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规划法规、 规定要求 (使用功能调整涉及变更规划用地性质的应按程序
办理“一书两证” )。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设计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电子申请表原件 (电子数
据盘 )或纸质申请表 (规划局网站下载电子申请表, 按
要求输入后保存为电子数据盘;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