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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GBT51262-2017,自 2018年 3
月 1日起实施!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 年工程建
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建标 [2013]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
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
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
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
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
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
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
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