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
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
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供排水、天然气、城市公交除外)和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
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
市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审批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证件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
监督全区小城镇和中心村